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奖励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内容应该包括奖励的条件、奖励的标准和时间等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5 19:06:38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奖励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内容应该包括奖励的条件、奖励的标准和时间等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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