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