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市高温补贴发标准: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继续在6-8月份发放高温津贴:(1)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8 11:15:49

北京市高温补贴发标准: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继续在6-8月份发放高温津贴:
(1)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
(2)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3)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与劳动者工资一并发放,计算个税;
(4)高温津贴不包括在员工最低工资范畴内。
1、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相关负责人介绍,“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2、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3、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介绍,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
4、同时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对用人单位进行统一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内容包括企业遵守高温津贴规定、遵守工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等方面情况。
5、对于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时出现标准低、打折扣,或者以饮料代替津贴或以津贴代替饮料等情况,北京市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大检查力度。同时,职工如果未按规定领取到高温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投诉。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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