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别人可耕地建筑必须拆除。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并处罚款,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