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情况的。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就转让房屋,合同并不一定就无效,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合同效力待定。根据《民法典》第51条规定,还没有取得房产所有权,如果直接将房屋卖给他人,则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如果经过房地产公司追认,或支付完购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合同有效,反之则合同无效。
第二,可撤销合同。如果谎称对房屋享有产权,签订了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该行为构成欺诈,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
第三,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即附条件合同。对合同的效力约定了附条件,比如取得房屋产权后合同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