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合法即有效。
法律依据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