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拆迁未安置需要单独提起行政诉讼吗

不需要单独提起,在行政诉讼中,需要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的,可以在行政判决中一并作出。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行政机关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1 08:03:36

不需要单独提起,在行政诉讼中,需要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的,可以在行政判决中一并作出。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行政机关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七十八条 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被告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合法,但未依法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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