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