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后方能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人必须在获得了房屋拆迁许可之后,即领取了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后,方能实施房屋拆迁.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了国家对拟进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许可,是拆迁人从事该城市房屋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5 02:11:20

拆迁人必须在获得了房屋拆迁许可之后,即领取了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后,方能实施房屋拆迁.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了国家对拟进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许可,是拆迁人从事该城市房屋拆迁的有效法律证件。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以及第七条规定, 房屋拆迁许可是建立在建设项目、规划、土地三大许可制度之上的,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法律依据

《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第十条 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房屋拆迁申请书;(二)项目立项批文或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三)市区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四)市规划处核定的拆迁范围绿线图;(五)市国土局同意拆迁用地的批文;(六)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含拆迁建设资金证明、拆迁方式、拆迁工作人员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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