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今借到***人民币***圆整,于*年*月*日前还清,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1%付给违约金。借款人:****年*月*日欠据为 (事由) 欠 (债权人) 人民币 (金额) 元,立此为据。立据人 年月日注意:亲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