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