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颁发的奖金或奖品,经税务部门核准,可以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