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交。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 关于免税单位自用房产的公园、名胜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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