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辩护词怎么写

故意杀人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我们担任被告人XXX故意杀人一案二审的辩护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现就本案相关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3 18:14:21

故意杀人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我们担任被告人XXX故意杀人一案二审的辩护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现就本案相关问题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本案鉴定和辨认的尖刀是否是作案凶器存在疑点。
    二、关于XXX在芋头地捅刺被害人XX的案情仅有被告人供述,无其他证据可以佐证,附卷的证据并不确实、充分。
    三、XXX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防卫过当,应当定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四、XXX确实具有自首情节。
    综上所述,XXX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为妥。因XXX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防卫过当,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且XXX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请求合议庭对XXX减轻处罚,判处XXX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辩护意见望合议庭予以采纳。
  辩护人:
  2013年9月 20 日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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