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你应得到二倍的工资。
公司以一直没有什么业务为理由将你辞退是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公司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你在公司工作未满半年,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的,即你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上述费用,你可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原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