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