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如果还能够明晰地辨识出欠条内容及欠条和出具人所签内容,欠条出具时间地点等仍能作为证据使用。对撕毁的欠条再进行粘贴的效力给予了肯定,认为此时即使欠条是重新粘贴的,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