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遭遇恶意价格欺诈打假该如何维权

一、建立应对职业打假人的应急预案,纳入到门店风险控制体系中。从职业打假人的卖场识别、收银台结账、服务台投诉、索赔受理、配合行政机关检查、内部自查、证据搜集、诉讼应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31 14:58:29

一、建立应对职业打假人的应急预案,纳入到门店风险控制体系中。
从职业打假人的卖场识别、收银台结账、服务台投诉、索赔受理、配合行政机关检查、内部自查、证据搜集、诉讼应对等关键环节要结合职业打假人的特点和手法建立详细的应急预案,提升门店各岗位识别、应对职业打假人的能力。同时,对于恶意打假人的“调包、抠商品日期、藏快过期的食品”手法要加强门店的调查取证能力,一旦发现恶意打假涉嫌“敲诈勒索”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二、建立门店职业打假数据库及黑名单。
门店在应对职业打假人时无论最终如何处理,都需要对职业打假人的进店视频、商品区活动视频、收银台结账视频、服务台投诉视频及录音等关键信息进行收集、保存,并定期将上述信息上报公司总部。总部及门店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提升对恶意打假人的防范能力。
三、成立门店职业打假应对小组。
门店要成立以店长、值班经理、防损经理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职业打假应对小组,对在卖场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职业打假行为,要结合岗位职能进行分解,如店长具体负责的事项及可采取的措施;值班经理职责及可采取措施;防损经理职责及可采取措施等。
四、加强对过期商品、进口食品、广告宣传、双日期、商品标识等容易引起职业打假人投诉的商品的管理。“打铁还需自身硬”、“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所以,门店的管理层对于职业打假人购买的“问题商品”需要有清醒的认识,确实是因门店管理不当所引起的,一定要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比如过期商品的管理、商品生产日期的管理等,要从门店的营运环节严格管控,不给职业打假人留下任何钻空子的空间。
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消费领域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要有针对性的、结合门店各岗位情况来实施。一方面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门店各岗位对问题商品的识别能力,防范供应商欺诈而引起的职业打假索赔;另一方面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面对职业打假人索赔时提升应对能力,不至于限于被动。

法律依据

1、《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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