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跟企业的选择是双向的,有权力拒绝加班。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