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目前还没有让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离婚及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