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才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