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违反公司法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章程作为一种意思自治的契约,是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体现,仅限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且可以灵活机动,因地制宜;而公司法则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这就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08:57:14

公司章程作为一种意思自治的契约,是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体现,仅限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且可以灵活机动,因地制宜;而公司法则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这就必然决定公司章程的条款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一旦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尤其是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冲突时,所涉及的具体章程和做出的具体协议则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2条授权,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13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原《公司法》规定只能由董事长担任,而现在则是可以由他们其中的一人担任。

第16条授权,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和数额作出限制。

第38条第(11)项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享有公司法规定以外的职权。

第42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约定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

第43条授权,公司章程呵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笫44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规定的范围之外,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45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第47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法定以外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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