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如何对公司合并提出异议

债权人对公司合并提出异议时,公司应对其进行清偿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公司不得合并。债权人对公司合并存有异议,对于已到期的债权,可要求合并公司予以清偿,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只可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9 08:11:17

债权人对公司合并提出异议时,公司应对其进行清偿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公司不得合并。债权人对公司合并存有异议,对于已到期的债权,可要求合并公司予以清偿,对于未到期的债权只可要求提供担保,不得主张立即清偿,因为这将损害债务人的期限利益。只有在公司合并各方不能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主张立即清偿。当然,如果债权人同意,对已到期的债权也可仅提供担保,如债务人同意,对未到期的债权也可提前清偿,但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如债权人原有的担保因合并而受影响,可要求变更担保或予以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