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的条件:
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需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以及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根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
⑥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⑴不必经过复议的案件,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法律、法规如没有规定起诉期限,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具体法律法规如规定了起诉期限,应在该期限内起诉;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经过行政复议再起诉的案件,具体法律、法规如没有规定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原告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具体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依照具体法律、法规规定起诉。
对于上述法定期限,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而耽误,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