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二、合
法律依据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预防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公司与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合同各环节进行审查、监督、管理,包括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履行与变更、解除以及纠纷处理等合同全过程的管理和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合同实行总经理主管、合同承办部门分管的合同管理体制。合同承办部门内部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总经理为公司合同管理的行政主管、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合同工作进行安排、协调和检查、监督,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合同,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完善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二、进行员工培训,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规避方法;三、监督、指导、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及人员依法洽谈或完善合同,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可行性调查、询价、比价、谈判、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