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