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取得首先要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私自制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