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在户内人员间变更

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7 00:32:20

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农村居民因买卖、交换、继承、赠予房屋,以及因规划等原因调整宅基地,发生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必须在三十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换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三条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