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物品无法估价怎么量刑(盗窃找不到赃物怎么估价)

没有有效的价格证明认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被盗财物有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1 18:52:41

没有有效的价格证明认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
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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