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1 11:30:43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受害人过错免责是指、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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