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第三人错列为被告可以追加被告,将被告错列第三人可以申请变更。不会驳回。所谓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而是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公民、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