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