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2、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