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受害人人身权益,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