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2、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