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是指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例:
2019年2月24日5时许,徐某某驾驶无牌重型自卸货车,沿某地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地村路口处时,撞上由西向东步行的林某某,致林某某死亡。事故发生后徐某某驾车逃逸。经法医鉴定:林某某因碰摔致使颅脑损伤死亡。经认定,徐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时疏忽大意、路况观察不清、操作不当、事故后驾车逃逸,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