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产假158天,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
法律依据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