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产假是128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