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部123号令对于开车打电话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