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能否申请财产保全(行政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行政诉讼能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6 14:44:32

行政诉讼能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行政行为或者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上述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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