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国有企业对自持运营的长租公寓适当减免两个月租金,倡导机构化租赁企业适当减免或延期支付两个月租金,并可视疫情发展情况再行调整。在疫情期间,上述已实施租金
法律依据
《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工作要求》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