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拘传必须经院长批准,并且拘传应当发拘传票。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