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伤残的补偿标准(二级伤残补偿标准2021)

工伤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相当于22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85%的伤残津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1 16:33:32

工伤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相当于22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85%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