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