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抵扣就是债务抵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相关延伸】
问:债务抵消是否需要反诉?
答: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相互抵消。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第五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