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8岁的公民(除女性公民)必须要进行兵役登记。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