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老师放假有工资吗(生活老师放假有工资吗南京)

签署了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3 04:11:29

签署了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应该遵守这个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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