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00:00:29
如果是家人是配偶的,对一方配偶的合法债务有偿还的义务,至于其他家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没有对家人的高利贷有偿还的义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