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