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证明有限期为180天。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补充通知》第一条